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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卖场乘用车、客车供应商征集结果公告
2021-06-24 15:07  

受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的委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卖场乘用车、客车供应商进行了征集。现将征集结果公告如下。

1、公告时间: 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5日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经对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乘用车、客车供应商共计17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乘用车、客车供应商征集结果名单”)

3、本次入围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卖场乘用车、客车的供应商(17家)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录入相关商品信息,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供应商商品录入指南”文档中第1.4章节“乘用车、客车供应商”相关内容。

4、本次征集入围乘用车、客车各供应商推荐的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经销商负责销售对应制造厂商上架的乘用车、客车商品。名单详见“附件3: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卖场乘用车、客车入围供应商推荐经销商网点总名单.rar”。

5、本次由各入围乘用车、客车供应商推荐的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经销商,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直接申请入驻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成为乘用车、客车经销商,为自治区本级采购单位提供乘用车、客车的采购服务,如需入驻成为其他区域电子卖场乘用车、客车经销商,可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站各级电子卖场运营管理机构关于乘用车客车经销商的相关征集公告或相关通知。

6、申请入驻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乘用车、客车的经销商,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登记(如之前已经进行供应商登记,则无需重新登记)。登记后可自行申请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乘用车客车经销商协议”(具体操作方法及流程详见“附件4: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指导说明.doc”),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备案。

6、本次征集入围各乘用车、客车供应商推荐的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经销商,已申请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乘用车客车经销商协议”且审核通过后,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官网,查看“全区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互联互通统一安全认证体系CA厂商征集结果公示可按照公示最下方附件指导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以保证后续电子卖场业务正常开展。

7、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亦雯  赵玉琴  刘悦

联系电话:0471-5617263  0471-5332670

如有系统问题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471-4192304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10楼1004室、1032室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24日

 

附件【附件1 乘用车、客车供应商征集结果名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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